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后果:商标使用许可证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许可并没有获得商标权,而是获得商标使用权。商标在成功注册之后,除了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外,还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许可分为三种,分别是普通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异议,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后,要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公告之后才算正式许可。
  
  
  


·申请国家专利的费用
      申请国家专利的费用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怎么判刑?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同时这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么您知道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
      怎么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可以从著作权归属来区分非职务发明专利与职务发明专利,职务发明的专利归企业所有,而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是员工自己的。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我国法律也对商标进行保护,但是侵权依然时有发生,那么生活中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了解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才能提前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
      邻接权的效力不如著作权吗 邻接权的效力和著作权没有可比性,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 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定义不同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原创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而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智力作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哪些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哪些对象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1、自主创作;2、合作创作;3、...


·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专利,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这一说法是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职...


·专利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特点是怎样的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