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员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不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不仅劳动者可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可以将劳动者开除。但是《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单位辞退试用期劳动者的情形。若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单位辞退劳动者,则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反之,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往往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在这个企业重组的被收购的狂热年代。股权转让后所持股权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同时,还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的问题,今天就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公司法股东代表诉讼行使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代表诉讼行使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独资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能对外签合同?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能对外签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私营的企业其实是一个规模比较庞大发展最快的一种经营模式了,但是因为与此同时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经济也是一起增长的,那么当国家想要修建新的楼房和建筑物的时候,这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将会被拆迁了,因此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也成了您最关注的问题了。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


·母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可以吗?是可以的,但要确保真实有效;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


·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投资和融资这两个词。我们应该都听说过,但是真正接触的人并不多。像我国现在鼓励自主创业的情况下,一大批人才的出现,在精通自己的项目的同时,您应该有必要的了解一下一些相关问题。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讲一下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融资,吸收其他股东出资。出资除了以现金形式还有其他很多种,那么您在出资的时候应避免不合法的出资形式。那么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形式呢?下面我们为您了解一下 ...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当繁琐,那么关于公司破产倒闭时要办什么手续呢?我们我们今天针对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产生帮助。 一、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倒闭,即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