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行贿罪入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罪的犯罪事实在确定后,就可以由司法机关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也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情节,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金。罚金的处罚,在我国的民法和刑法中,对于不同的案情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不过在涉及一些刑事案件当中,刑诉法中对罚金的规定也是比较详细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法律知识。 刑诉法罚金的相...


·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现代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每个人几乎都离不开互联网,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同时,互联网上存在着许多的诈骗行为,这些诈骗分子并不是一个人作案,通常都是几个人相互配合。那么,网络诈骗罪共犯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


·对于过失犯罪怎样判决?
      对于过失犯罪怎样判决?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非法买卖枪支罪怎么判?
      非法买卖枪支罪怎么判?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刑法中的时效有着怎么样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使法律保持有效的作用,以及审查相关部门能够最大程度处理案件,特别是刑法这一大法,在追诉的时候是有时效限制的。在这个时效内追诉,提供有效的证据进行上诉,是可以重现审理这一案件,无论是哪种结果,都会使得案件得到较为准确的审判。那么法律上对于刑法中的时效规定是多少呢。 刑法...


·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14-16岁贩毒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4-16岁贩毒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4~16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了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没有规定决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工具。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会判什么罪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会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包括一类...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一、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什么? 着手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