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判处原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判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抚养费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时,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抚养权,一般可以由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按照约定的标准来支付抚养权,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抚养权认定标准来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不同辈分的男女能结婚吗
       不同辈分的男女能结婚吗?男女是否能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正式夫妻,需要看他们有没有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我国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结婚条件的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不同辈分的男女能结婚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所规定禁止结婚的是“直系血关和三代以内的旁...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
      事实婚姻的人再婚应该怎样处罚重婚罪的处罚分两个部分:(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重婚罪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是...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多久能判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多久能判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超过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院长批准,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还未审结需要延长的,则有受诉法院报请上级...


·女方再婚了抚养费还需要前夫支付吗?
      现在很多人都面临离婚问题,如果离婚之后两个人没有子女的话问题会简单一点,但是 如果两人还有子女的话,就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承担问题了,离婚之双方一般都会再婚的,那么女方再婚了抚养费还需要前夫支付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一、事实婚姻离婚子女应该如何判决 我国所有子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权分配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只要是上面四种情况的,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二、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根据...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女方婚后得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精神病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而您可以选择离婚。《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现在很多年轻女性为了更好的照顾子女,当起了全职妈妈,男方则努力赚钱,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这时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这个重要问题。全职宝妈在收入上面存在劣势,那么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


·打麻将作为大家茶余饭后的娱乐项目
      打麻将作为您茶余饭后的娱乐项目,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可是随着我国的法治发展越来越快,法治社会越来越严对一些社会上不好的风气和现象已给予严肃的处理。那打麻将合法吗有哪些法律条文呢,我们下面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先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那么,离婚起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内容...


·2023离婚财产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3离婚财产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颁发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