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人民警察工伤认定以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工伤认定后,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项目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不同的受伤程度以及伤害部位所导致的工伤待遇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一、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的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但在试用期内,有的劳动者认为自己暂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就不用签劳动合同。那到底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
      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有哪些依据 一、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有哪些依据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各城市的社保局都可以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不过,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或者说是流程不对的话,都没有办法能够进行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1、向...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个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就很快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去,参与
      个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就很快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去,参与企业的工作。企业也会给您相应的报酬,给您准时发工资。工资与劳动关系是有很大关系的,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建立劳动关系才能发放工资的。工资也表明了劳动关系的存在。下面我们将介绍工资与劳动关系的具体联系。 一、工资与劳动关...


·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
      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绩效工资定义是怎样的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地下水的侵蚀、雨水的渗漏,因此,做好建筑物防水工程非常重要,有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避免给您的使用造成影响。要想做好也应当有相关的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下面为您介绍《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建筑防...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为贯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
      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对于工伤我们您也都知道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肯定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员工受到了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拒不赔偿的案例,那么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损失? 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