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用。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布或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九十六条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第九十七条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著录项目的变更应当基于实际的专利权认定情况而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著录项目的处理应当由当事人到专利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认定,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有效的时间内作出变更登记的处理。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许可的标的 专利权与传统的财产权不同,它的权利不是简单的一项,而是“一束”,也就是说,是权利群。专利权的具体可授权的权利项包括五种:生产、销售、销售展示、进口、使用等。另外,专利还具有地域性。所以,在签订许可合同前,双方必须明确:专利许可...


·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保护的期限有好久
      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保护的期限有好久 一、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保护是品牌保护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指的是对品牌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即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品牌保护最重要的武器是法律,品牌保护的核心是商标权保护,即对商标专用权(已经过注册)的法律保护。品牌保护的范围要大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1、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申请登记。 2、所需要资料简要说明如下: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我国对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知识产权保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具体体现为:阻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阻止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版权侵权等。比如:《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企业如何申请注销商标?
      当事人如何申请注销商标?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注销申请的申请日期,以递交日或寄出的邮戳日为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注销...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是什么
      专利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是什么(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
      商标侵权法院最高可判赔偿多少钱《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们也开发出了越来越多的软件帮助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一旦创作出来,那么就会出现许许多多的盗版与模仿,甚至是侵权行为,这时候就必须要通过登记著作权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这时候就出现了类似的基本问题: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的基本概念?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