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作为文字作品的作者来说,作者主要是需要了解一下申请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供的这些材料,类似于个人的身份证、作品的样本和说明书等,一般把材料都准备齐了的情况下,就是等着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审查即可。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一、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如何提出异议? 商标被抢注还没有初审的话,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要注意的是,该诉讼的提出是有意当的时限的,需注意这个时间限制。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另商标局不满的事情所撤销。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如果经过出版社公开发行,则获得了相应的版权。按照规定,版权要进行登记。当事人自己不方便处理的话,可以委托给他人处理,双方为了不引起争议,得签署一份合同。那么,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一、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一、应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是怎样的
      当假冒商标的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中具体对此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因此,建议此时最好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份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帮助你进行了解。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哪些?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哪些?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有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要注意什么关于商标的相关事务,对普通人来讲都是比较专业的,尤其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办理才好,因此就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那么实践中该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1、部分代理机构在给客户《...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对之前疏漏内容也做出了很多补充。那商标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呢?在哪些范围内是受到保护的呢?我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 1、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时著作权人和受让方要遵守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商标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
      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