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刚买的车子放在小区里被撞了怎么理赔?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刚买的车子放在小区里被撞了怎么理赔偿?按具体发生事故来进行赔偿;第一,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第二,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签署书面的赔偿协议;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尽快报警,由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第四,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及自己的车损数额,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二、发生交通事故咋向保险公司索赔?1、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不属于除外责任;(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2、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3、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自己的车子放在小区被撞了就要及时的报警处理,让执法人员划分了责任之后就可以协商赔偿时候,只要没有人员的受害那么就可以直接协商车辆赔偿的事宜,所以,在处理时候就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严重伤害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为11万,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
      不管是在买房的时候,还是日后交房,这些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要是粗心大意的话,则就容易让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同时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现实中,该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


·私人大额交易要交税吗
      不需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


·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一、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强行超车,追尾,抢道占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意外交通事故:如某汽车...


·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的构要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便利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危险性,交通拥堵以及交通事故频发都是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出现严重的人员伤亡,这样的情况下需要详细的固定来进行补偿受害者,那交通事故责任处理认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