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商标注册晚商标侵权案的处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因商标注册晚商标侵权案的处罚是什么?(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解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司法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二、商标侵权的要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侵权事实而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不同的侵权行为所判决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后进行判决。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商标权也是要经过住注册之后才能取得的,当然,此后虽然法律会对商标权作出保护,但这样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权保护的期限一般是多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怎么认定?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是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


·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一、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可以的。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和服务清单。 3、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供原属国商标注册证副本,对给予德国公民特权...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商标字母一样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一、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


·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于软件著作权相信您都不陌生,但是想要取得软件的著作权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和机构办理登记的,当然这也是国家对软件著作开发者权益的一种保护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归属,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软件著作权代理费...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
      侵犯书籍版权如何处理的?(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四的规定,提出未能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