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一、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或第三人的怎样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抵押权(Pledge)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 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2] 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怎样行为等相关信息如上所述。抵押担保作为债权的担保方式里面最重要的一种担保方式,对于学习债权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们需要仔细的了解抵押担保的概念方式以及抵押权的有关内容。遇到抵押担保的有关问题的时候也需要严格的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的操作。以免因为程序的不合法造成相关的损失。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是,...


·违约的公司债券有哪些原因?
      违约的公司债券有哪些原因?违约的公司债券在投资市场上也很多,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投资途径是很多投资人都会选择的投资方式,因为相对于其他投资方式还是有很多的优势,但是每一种投资方式都会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债券违约也有很大的比例,下文我们将为您介绍违约的公司债券有哪些? 一、行业景气度低迷...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处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可以按照央行以及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在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适当倾斜...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根据情况认定,如果为了生活所借的债务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不属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这显然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那实践中,要是真的遇到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


·2023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同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中的一方伪造共同债务,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形。那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担保无效的情形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