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外情能不能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此不能起诉对方。二、可以要求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仅以第三者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一是归责上难以确立责任主体,有时第三者并非主要过错人或责任人,难以明确是谁对谁的侵权;二是这涉及于人身权的专属性,难以定位权利人,是以第三者的相向方为权利人?还是以第三的相对方为权利人?还真不好确定。虽然有不少家庭是因为第三者的出现,从而导致家庭分崩离析。但严格来说,在追究责任上面,却无法轻易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除非第三者介入家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若仅仅是起诉要求第三者就离婚做出赔偿的话,这是不可以的。不过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满足条件,则还是可以的。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在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没有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育及其他的原因就会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条件收养孩子,也不知道收养孩子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介一下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一、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


·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婚姻关系内夫妻分居的话,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回答“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


·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的,但过错方需要赔偿无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没有特别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选择流产,男方要支付一半流产费用,如果女方选择生下来,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没别的了。未婚先孕的双方当事人首先需要明白一个前提,就是未婚的话双方是不能按照夫妻关系来处理,比如说常见的要求有要求分财产、房产等。至...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有过精神病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有过精神病起诉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