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伐林木罪怎么处置这类犯罪人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滥伐林木罪怎么处置这类犯罪人员1、《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滥伐林木首先违反了森林法,如果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滥伐林木犯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配合案件单位的调查,积极的赔偿这类林业局的合法损失,和法律规定的罚金。得到相关部门的谅解,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判处时,按照犯罪人员的自首情节和悔过情节处罚这类人员。
  
  
  


·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犯罪算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行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将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如今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已经与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的。同时需要注意,地方不同,对于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要件之中又包含若干要素(犯罪...


·什么是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1)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是一家公司经营战略以及经营内容的关键信息,一般涉及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都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可泄露商业秘密的协议,以保证公司运营的安全、公司利益不遭受侵犯。那么如果涉及泄露商业秘密,也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本文本站的我们就详细解答一下相关问题,给您进行相关法...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和审理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指的是申诉人能够提起申诉的时间范围,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指的是为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时间范围,所以要先有申诉然后才会有审理。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我们...


·刑事判决后提起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刑事判决后提起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近几年随着民事诉讼案件频发,有些罪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因为被害人可能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严重的物质损失。如果被害人对结果有所异议,那么在刑事判决后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流程和条件有哪些呢?对此我们带来以...


·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刑事批捕期限是7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罪犯减刑的意义有哪些?
      减刑是相对于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而言的。减刑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狭义减刑指的是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等罪犯,在表现良好等可以减刑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减轻原判的行为。而广义的减刑则范围更广。那么,罪犯减刑的意义有哪些? 在实践中,作为一个自由被剥夺的服刑人员,其能够获得立功的机会本...


·容留他人吸毒可以判缓刑吗?
      本身自己在家里吸毒的行为其实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同时邀请他人一起在自己家里吸毒的话,此时自己的行为构成容易他人吸毒,就是触犯了《刑法》的,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那实践中容留他人吸毒可以判缓刑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容留他人吸毒可以判缓刑吗 从理论上是可以的,但...


·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由于有期徒刑有刑期的限制,因此一直以来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以及最高刑期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并且在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上面,也有比较特殊的规定。那到底法律中对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是什么?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偷税漏税4万税额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