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协议离婚的,一方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起诉,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若不具有欺诈、胁迫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离婚后,请求分割尚未处分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其要求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面简称《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2.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过错方,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分或者少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三. 特殊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
  
  1. 分割夫妻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
  
  (1)夫妻双方协议将该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后:
  
  ①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对转让出资额的财产进行分割
  
  ②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 分割夫妻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夫妻双方协议将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的: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即让其入伙;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但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予以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则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
  
  3. 分割夫妻一方在独资企业中投资的规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以下规则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
  
  (1)仅一方主张经营的,对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主张经营的,由竞价优胜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都不愿意经营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清算后,分割剩余财产。
  
  结婚需要登记,离婚也需要等级,这是因为双方之间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需要以合同的方式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婚姻关系的解除也不能就此说明双方应该相互憎恶,合理的离婚关系往往是以一种朋友的相处方式生活的,财产等物质方面需要理性看待。
  
  


·婚后生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如果一方婚后生病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 ?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阜阳的义务,尤其是一方在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对方如果离婚,你们可以不同意,如果经济困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扶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


·上海徐汇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
      离婚这件事可能会让人们心力交瘁,毕竟离婚之前需要考虑许多问题,在离婚的过程中也需要处理很多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的会请代理律师,很多人想知道上海徐汇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上海徐汇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 根据具体...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吗?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退彩礼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方...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 一、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 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来的,前提一定要有证据来证明婚姻是属于有效的,对于反诉一般是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对于恋人来说,如果是情投意合或者是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都都会选择进行结婚。但是如果婚后二人感觉生活的不幸福或者是矛盾无法解决,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的。而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在协商好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其中一方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协议离婚自愿放弃...


·一、一方重婚死亡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一方重婚死亡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犯重婚罪的当事人死亡,当事的人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处的配偶只包含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


·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家庭冷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家庭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具体表现如下: (一)漠不...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起诉离婚期间算出轨吗?
      起诉离婚期间算出轨吗? 一、起诉离婚期间算出轨吗? 道理上有罪,因为还没离成。 情理上没什么,人需要寻求安慰。 法理上不明,要看第三者的关系是起诉之前还是之后,构不构成诱因。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