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未离婚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已经离婚,且抚养权在对方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二)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的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的病或因了伤残了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了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了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了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了未成了年子女,愿随另了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的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的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了人身权利,抚养有婚了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了各种原因的的出现与发生,导致考虑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因此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一)双方基本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
  
  
  这一点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抚养权要是自己想要的只能自己到法院起诉或者是双方协商处理,不过很多时候协商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到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
      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一、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健康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的问题,父母离婚时不会涉及抚养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不仅有抚养的义务,而且有教育的义务,统称为抚育义务或换个角度称之为抚育权。同时,该法律条款又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夫妻离婚有孩子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有孩子的财产吗?1、一般是没有孩子的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夫妻双方分割,孩子无权参与。2、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3、不经另一...


·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区分,包括积极条件与禁止条件。而在禁止条件中,则明确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结婚。现实中,有的人在结婚之前患上了抑郁症,那么此时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下列情况下,精...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怎么办?离婚时财产没有处理可以重新起诉或者协商解决,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在诉讼离婚中也是需要提供资料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以父母婚姻关系结束而改变,对子女的探视权是父母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通常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会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里写明,保障探视权的合法实现。那么,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写?财产分割协议立约人:证人:财产分割原因:财产范围:分割方案:立约人: 见证人:立约日期 年 月 日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如何履行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