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因为目前婚姻登记的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甚至有的地方,还没有全省联网,所以有些情况下是不知道重婚的。另外,重婚罪不一定是都要去婚姻登记处进行两次登记,还有一种情况是:有配偶的情况下扔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也可以视为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有2种类型:(1)登记重婚。这是非常少的,只有少数人是利用了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全国联网的漏洞在异地进行登记,也有些人因为持有多个户口而导致他可以进行登记重婚。(2)事实重婚。虽然民法典中已不承认事实婚了,但是刑法对于该行为(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还是进行规制的。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职责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本辖区户籍居民之间或者一方是本辖区户籍居民与另一方是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员之间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证;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5、宣传民法典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职能婚姻登记机关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是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部门。目前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迅速让您认为好多事情通过系统联网都可以查询到,事实的确如此,可不是全部。例如婚姻登记目前就没有完全实现在系统中查询到以往登记信息。如果真的有证据可以表明配偶存在重婚,可以申请离婚和经济补偿,虽然说钱财买不来感情,可没有感情的时候,金钱也能给予稍许安慰。
  
  
  


·一、结婚后怎么生孩子办理手续?
      一、结婚后怎么生孩子办理手续?1、先体检,男方提前半年不得吸烟,少饮酒,吸烟造成精子的质量下降。酒后的性生活,容易造成孩子出生脑瘫,癫痫等病症。2、调解身心健康,保持舒畅的心情,不要透支身体,比如熬夜,打牌,或过多的加班等。3、每次性生活前测试月经的适合的妊娠期天数,一般月经完后...


·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
      离婚调解实起诉离婚中必经的程序,有的时候法官进行调解就有可能让离婚夫妻和好。不过在实际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这对当事人来讲比较重要。那到底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以下是具体介绍。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


·夫妻打架女人应该怎么办
      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网络的普及,身边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事件都被网络推到风口浪尖,这些家暴事件中基本上夫妻打架女人都是弱势的一方,如果你作为女性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社会以及相关法律要有怎样措施才可以保护女性以及避免女性受到二次伤害呢? 一、如何保护自己 1、发生家庭暴力...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不动产一般指房产,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重要一项,针对房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婚前房产的登记情况判决。那么,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分割财产。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


·后妈有义务给抚养费吗?
      后妈有义务给抚养费吗? 后妈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
      一、离婚时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书?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你院起诉立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


·一、什么是民事离婚调解书?
      一、什么是民事离婚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