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
  
  
  3、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
  
  
  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此处应当注意的是: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专利权的缴费问题。
  
  
  5、注意约定转让方的一些特定义务。比如,提供实施专利技术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承担对专利权的完整性的担保义务;承担如实向受让方说明订立合同前专利实施的情况等。
  
  
  6、特别注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常会因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是否成熟、先进、可靠、适用而发生纠纷。审理这类纠纷案件,往往会遇到对该技术成果的鉴定问题,而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关系极大。因此,在合同中要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当事人为此发生纠纷,法院对该技术成果组织鉴定,不符合约定验收标准的,就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因为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有以下权利,第一,可以对专利侵权行为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第二,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第三,可以请求地方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8、注意不争议条款是无效条款。
  
  
  不争议条款又称不得反控条款,是指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规定被许可方不得对许可合同中所涉及专利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即被许可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合同中涉及的专利权直接或者间接地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另外,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二、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专利权的存在是为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取得应该的回报和使用专利的个体和集体的费用。专利权能够更有效维护专利不被他人窃取,有效解决专利被占有等纠纷。专利权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是经过专利局授予的,授予成功后取得专利权证的才算拥有专利权。
  
  
  
  


·上市公司商标被抢注该如何应对?
       一、上市公司商标被抢注该如何应对? 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权的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国际商标官费是怎样规定的?
      国际商标官费是怎样规定的?国际商标官费的规定是每年会进行一定的调整,而且具体的国家标准是存在着差异的,比如说在中国的话,算下来应该是几千元或者是几百元,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是什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商标被无效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办理商标续展?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办理商标续展?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提交申请的书件,缴纳续展规费。(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1)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界定。需要据现有的资料信息对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概括,并对产品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产品类别进行简单分析、归类。(2)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根据产品的技术领域和类别,并采用现有的数据库系统根据构建的检索式进行专利数据检索,得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