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如何赔偿多少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的,通常情况下赔偿依据下列法律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和哪些因素有关?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综上所述,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等,这样赔偿款数额较大,由于涉及赔偿项目较多,需要在交警做出责任认定后,启动理赔程序。如果车主全责,则应当由其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当地居民人均收入二十倍,伤残金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款。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发生交房纠纷。当发生纠纷时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发生交房纠纷。当发生纠纷时,因为很多涉及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时会不同意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这时就要确定交房纠纷的诉讼时效。那交交房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房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


·喝酒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最多可以判处20天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主要原因如下:公平责任原则,就是在损害既非其他危险来源所致,又无加害人主观过错,导致受害人既不能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从加害人方获得赔偿,造成显失公平的局面时,授权法官基于公平的考虑,斟酌加...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会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质量保休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种保障,如果按照标准完成工程可以全额返还给施工队,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休金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是多少 工...


·12种特殊交通事故情形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划分等级一般分为五级。一般的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级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


·虚开增值税不交罚金会怎么样
      虚开增值税不交罚金会怎么样?被判刑后不交处罚金随时会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和第271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所以,在判...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
      河南人普通比较爱喝酒,一些人不仅喝酒,饮酒之后还继续开车,这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交警部门都会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政府部门也出台了指导意见,指引交警部门处置酒驾醉驾等。那么,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讲一讲。 一、河南交警醉驾处置措施是什么?...


·认定为醉酒驾车属于犯法吗?
       醉酒驾车属于犯法吗,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如果没有达到醉驾标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醉驾是犯罪行为,醉驾机动车,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车辆的应当判处拘役并罚款,如果造成事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别是醉酒驾车,危险系数更大。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当事人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会接受刑事处罚。那么,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


·法律上酒驾交强险怎么赔偿
       酒驾交强险怎么赔偿 酒驾交强险赔偿时会分清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金额为2000元左右,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 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