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给彩礼一般也不算是共同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
  
  二、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会是在领了结婚证以后再去讨论彩礼的多少,而且结婚后在支付彩礼的这种情况也很少,如果男方的盘算是婚后再支付彩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彩礼不同于其他的共同财产,这是无偿赠送给另一方的财产。
  
  


·诉讼离婚时候夫妻是否可以住一起?
      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个比较矛盾突显的问题,双方不仅需要处理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问题,还有其他各种可能需要协调的关系;但夫妻在正式离婚之前,还是合法的夫妻,所以有人就会问,诉讼离婚时候夫妻是否可以住一起?详情参考下文的分析。 一、诉讼离婚时候夫妻是否可以住一起? 在当事人起诉离...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不可以,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增强。各种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大媒体、报刊、网络上,这些事故的处置也得到大量的关注。那么,重大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素是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真理了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重大污染环境罪 重大污染环境...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
      夫妻两人在选择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不能协商好的情况下会选择诉讼离婚。由男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起诉,寻求法院帮助,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诉讼程序调节,从而解除双方夫妻关系。那么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有哪些?...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婚姻家庭纠纷与继承纠纷两大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


·202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


·协议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 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占了很大一部分。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两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如何积极收集证据、寻找自己的有利条件都成为双方应考虑的问题。那在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对于一个母...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