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企业产假多少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产假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二、相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女职工来说,在怀孕期间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请产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方面也需要给予怀孕女职工产假,同时保障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需要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当然,本身怀孕女职工有特殊情况,比如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一样,也有独立的人格,有时候,公司股东会利用自己的权利,以公司法人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样使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签于此,我国通过立法形式对公司法人人格进行否认。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一、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人可以退...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会议决议书等与之密切相关的资料,以备您的不时之需,如遇到这方面的具体事宜,建议你向律所寻求专业帮助。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上海保安押运公司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保安押运肯定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看到,大量的武装人员对银行的现金或者一些重要文物进行押运,将他们运送到安全的地点。不过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有时候押运公司也需要对自身的体质进行一下改制。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


·和分公司签合同怎么起诉
      和分公司签合同怎么起诉《公司法》第14条 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公司虽...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后,需要您注意的便是关于企业入职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材料有哪些?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入职的材料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完善,注册分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注册分公司不仅是公司内部的分工,还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我们将介绍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


·股东会决议必须盖公章才有效吗
      股东会决议必须盖公章才有效吗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股东会决议是指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