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法院调解赔偿标准是包括不同种类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赔偿标准: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二、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0%。
  
  通费赔偿标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当代社会很多民事类型的案件都会由法院来介入调解的,其实是已经进入到诉讼程序了,法官也会积极的保证双方当事人拥有调解的权利,来进行庭外调解等等,当然在这个调解过程当中,关于一些赔偿性的问题的话,它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原则遵循的法律的。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建议积极应对。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什么 金融市场当中,有些机构针对一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代办转让过程当中,对交易规则,报价规则和其他各方面必须要符合新三板制定的整体交易规则才可以的。有些企业在第一次挂牌到科技园区以后,其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的详解是...


·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
      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随着我国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的教学条件越来越好。校车的出现更是为孩子的上下学提供了便利。但是,凡事有利也有弊,近年来由于校车超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令广您长感到心碎。其实如果校车有超载的行为,这是国家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如果发生校车超载怎么办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刑事案件判处罚金刑同样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如果罚金缴...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误工费可以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法律规定,误工费是含在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的损害赔偿项目里的。但受害者的交通工具停运损失应当按照证据能够证明的数额来所求,必须有确定性,不得随意扩大、多次更改。《民法...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在醉驾或者无证驾驶……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言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无济于事。有些人第一次醉驾后不长记性,还有第二次醉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车主可以找小区物业,或者走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


·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
      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 不算,根据现时工伤保险规定,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都属于工伤范围内的,但因为个人违章而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赔偿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