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休工伤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伤待遇吗?退休人员再次参加工作,发生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但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如果退休人员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应当按照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提起诉讼,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哪些情况构成工伤?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综上所述,不少单位都会返聘一些退休人员,按月支付报酬,双方之间签订劳务合同。这样,一旦退休人员在岗位上受伤,由于不是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其可以向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伤残金。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依据本协议自甲方受让蒋美亚(身份证号码:332624197509262841)与甲方签订的 号...


·为了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及时处理此事故
      为了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及时处理此事故,也为了鞥督促工程的建设单位去按照自己的职责,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会约定自工程验收交付时扣留一部分的价款,也即工程质保金,那么,此建设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方式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方式是什么? 这...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的员工是否可以被要求抵扣年假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职工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要履行付出劳动的义务,并且享受获取报酬和休假的权利。在众多假期中,年休假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除了劳动法对此有规定外,国务院还出台过具体的条例。那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劳动者做个介绍。职工带薪年...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3、《民...


·劳动试用期是多久,续签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实践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可以续签合同的。那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试用期是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事情,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比较多,保证金一般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而缴纳的,那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我们的社会环境是由各项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所以与工程相关的各质量主体都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加以防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的质量主体包括以自控主体以及监控主体,你是否知道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包括哪些? 一、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 ...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1、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