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辞退福利是属于工资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综上所述,辞退福利在《劳动法》的新准则当中规定了属于员工工资的,一般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对员工都会进行补偿,只要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那么在辞退的时候都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
      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间上有什么限制?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50岁以上签订劳动协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超过法定退休年纪的劳动关系认定,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就存在诸多争议。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愿意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员工,绝大多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这些老职工的一些专业技能是无法替代的,除此以外,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纪以后,很少有用人单位还愿意返聘的。那么,50岁以上签订...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概念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向职员发放工资,但是若职员的工资达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之后,职员可以受领的工资与之前的约定是存在出入的,故而企业单位需要按照工资条模板,同时向职员发放工资条。   《工资支付暂...


·2023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2018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一、宁夏工伤伤残等级...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工程质量始终是工程的第一追求,不仅因为工程质量关乎国家形象,更在于其对于使用者和相关人士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大。在遇到问题时,需要及时解决问题。所以人们会询问,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的解决措施是什么?对此,我们将会为您仔细解答。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安排工作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员工在停产待岗期间是必须支付工资的,如果拒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安排员工停产待岗,应该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具体规定需要查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资支付规定或办法》。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根据《劳...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一、社保有误工费和营养费吗? 社保没有误工费和营养费不包含。误工费和营养费是由造成手术、住院的责任方提供的。医保只负责一部分看病和治疗的费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怎样赔偿?
      在建筑过程中高空施工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特别是一些豆腐渣工程,特别容易造成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那么在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找到侵权人确定侵占责任后按照伤害程度来划分责任认定赔偿。对于小区施工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来讲,公司修改别人的劳动合同都是不合法的。公司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情况下,擅自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