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
  
  一、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重婚行为的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重婚罪的小孩有继承权吗
  
  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
  
  因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却不一定就是一方一半,这还要视子女的多少来具体分配。因为除了子女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
  
  在重婚关系下,虽然在周围邻居眼里,男女属于夫妻关系,但实际这样一种关系并不是法律承认的。而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重婚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因而,这种情况下重婚的男女其实并非是对方的合法配偶。在涉及到继承对方的遗产时,因为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是不能继承彼此的遗产。
  
  


·一、退休人员抚恤金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退休人员抚恤金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特殊规定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


·一、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吗?
      一、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这个不需要到开户行。只要有相关证明在哪里都可以。在附近的小支行都可以办理。但要带着能证明的手续才行。需要遗产继承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户口身份证等,存款可以到异地进行支取,定期存款在外地可以支取,用户进行异地卡内人民币定期类存款通zhi存通兑业务时,需要支付一...


·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什么?
      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什么? 一、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什么? 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答房公积金回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


·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而此时具体分割遗产之前要知道可以分割的财产范围,同时也要了解清楚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对部分继承人不利,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 一、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则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而就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的诉讼费用又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不一定份额相等并且有的继承人可能多分,有的继承人可能少分甚至不分。但是无论多分还是少分还是不分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几种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