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者家属一般会通过委托律师诉讼索赔的方式主张权利。此时,倘若肇事者没有委托律师,可能会因自身不知晓相关法律知识等原因无法识别对方律师主张赔偿项目上的漏洞而导致多赔死亡赔偿款。即使死者家属没有委托律师,死亡案件巨额的赔偿款(通常达百万元以上),肇事者可能根本无能力承担。此种情况下,倘若没有律师介入为肇事者争取少赔,导致其无能力承担金额达30万元以上,肇事司机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对于后期的赔付,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来处理的,但前提是驾驶人员不存在违法的行为,保险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如果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商业保险是可以不予理赔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有了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许是习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有了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许是习惯了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在平时的出行方面也在追求速度。这就会给社会带来一些危险的隐患,使得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遇到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时候,我们应该寻求怎样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现在,我们就针对此问题给您做一个简单...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会确定一定的责任人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会确定一定的责任人,对于无责方交通费误工费的索取,一般情况下难度都会较小,因为有着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当事人遵从有关的程序就可以进行误工费的索赔,费用会按照时间以及受害人的工资状况进行补助。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准备资料都?
      一、交通事故赔偿准备资料都有哪些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


·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汽车,这固然值得高兴,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对交通事故类案件有着明确的规定,而每个地方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都有着不同的地方,今天,我们以上海为例,给您介绍一下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上海市交通...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二次酒驾行为,除了处以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之外,还将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


·当事人车祸被撞如何索赔?
      当事人车祸被撞如何索赔?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


·2023最新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最新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汽车在我国虽然是属于动车,但实际也是采取的登记主义,即在买卖汽车之后,需要实际的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汽车的所有权。而对于过户的办理,在汽车买卖合同当中就可以作出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那这个汽车买卖合同该如何约定内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