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如何认定的
  
  (一)认定条件:在这类劳动者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相应的赔偿标准按照这类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办理和计算的,如劳动者对鉴定的伤残报告有异议的,应积极的提出行政复议。由这类工伤鉴定部门重新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
      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当我们的车子在路上来来往往行驶的时候,难免不了会遇到摩擦、挂蹭,当汽车的的表面有缺陷的时候,需要各位车主注意了,但是很多人会说没关系我有车险。可是车子划痕,真的在理赔范围吗?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车身划痕险如何理赔的。不少车主对自己的新车会多投保一些附加险,“车...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何确定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如果车主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请先通过交强险进行赔偿处理;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通过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处理。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不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请先向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但应同时向承保商...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


·一、为了不会构成醉驾的驾驶员喝酒后多久可以开车?
      一、为了不会构成醉驾的驾驶员喝酒后多久可以开车?为了不会构成醉驾驾驶员喝酒后十个小时左右可以开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一金的发放情况,这就关系到我们的工作待遇问题了。这是在找工作时我们首先会问到的,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规范的标准。那么,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公司和个人交纳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解答。五险一金交多少怎么算 ...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对肇事者双方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时会有两种情况发生,一种是双方对认定的责任无异议,而另一种就是有异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怎么处理?下文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向法院起诉的人也不少,那此时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赔偿肇事方吗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赔偿肇事方吗?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在现实生活中,您对其还不够了解,尤其是交强险有何作用?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哪些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股权转让交多少印花税 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