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确定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各股东之间要出资明确,不得做虚假出资的行为,一旦发现虚假出资,则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虚假出资罪。那么,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我国《刑法》 第159条1款中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二、虚假出资的客观表现虚假出资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这里的“虚假出资”,显然是对“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这些行为性质的概括,而不是与这些行为并列的另一种独立的虚假出资行为,因此,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只能是“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三种行为之一,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在评估作价时,以欺骗的方法故意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虚假出资的情况。另外,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看出这一立法旨趣。公司法在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明确反映出立法者的态度,即对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的虚假出资行为,必要时应当予以刑法制裁;而对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在评估作价时,以欺骗的方法故意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虚假出资的行为,只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责任,不按虚假出资罪处理。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给您做的具体分析。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行为规定的特别严格,其在定罪量刑中最高刑为五年,同时如果该股东在该缴纳的范围内不予以缴纳相应数额并且虚假出资,根据其相应的比例进行处罚。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况有哪些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四要素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1、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


·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介绍卖淫的行为,其实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介绍卖淫罪。因为法律中规定此罪属于行为犯。但如果发现此时的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那么在实际进行处罚的时候起刑点就会为5年有期徒刑。对于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存在是为了使每一位犯罪人员都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存在非法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证据的合法性。这在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作了相关规定,我们来看一看本条法规的具体内容吧。 一、刑...


·缓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年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在商业受贿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也就是说商业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索取他人财物的,为他人谋利就是受贿罪,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商业受贿罪量刑标准: 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推进,在国外一些先进知识观念流入的同时,一些精神思想糟粕也传入了国内,传统的婚姻交友观和男女性观念发生了改变,现实中的卖淫嫖娼行为屡禁不止,有些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地下产业链,为此,国家也加大了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那么,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持刀抢劫要单独定罪吗?
      您都知道,抢劫他人财物的会构成抢劫罪,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劫财物的时候,使用了管制刀具等工具的情况下,会不会单独被定罪处罚了?持刀抢劫是否要单独定罪,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具有...


·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
      一,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自己或者请律师辩护的制度。二,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我国的刑法自制订以来是在不断地修改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刑法修正案八是刑法修正案中改动内容最多的一次,那刑法修正案八主要涉及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主要涉及哪些 一、加入了照顾75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条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