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造成少分或不分的后果。另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程序和原则,对于夫妻之间可以协商进行离婚的,但是可以按照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还是需要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处理。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同时,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二、离婚抚养费多少,怎么规定的...


·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过程是怎样的?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基本义务,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至于抚养费则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对于拒不支付的情形,由人民法院强制其支付。具体来说,强制执行抚养费的过程是怎样的? 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 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


·离婚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意味着就要结束彼此之间的人身关系。这是对家庭影响重大的行为,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作出了一些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因夫妻之间的离婚行为,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离婚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婚姻法》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永久有效,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该首先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以及相关的离婚判决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程序(可以在上查询详细信息),很多人有疑问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那就请您仔细阅读下面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是否需要办理? 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只...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完成?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完成?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一审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立案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


·离婚的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
      离婚的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可以,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另案起诉。法院不会强制介入离婚与财产分割可以分开起诉。2、审理离婚诉讼时有的财产还无法分割,比如房产未取得产权,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法院暂...


·女方争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很难解决的事情,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产生很多纠纷,主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就会很难保障双方的利益,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双方是公平的,那女方争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女方争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1、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


·一、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一、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结婚前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