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二)未全部退赃的;(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二、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用人单位如果只要是确定相关证据证明员工有挪用资金的相关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直接进行报案,然后检察院确定可以立案的话,那么就会对其进行相关的逮捕,然后再进行起诉,一般来说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等行为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进行投资理财,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同样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便借助互联网进行金融诈骗,给很多人造成了重...


·诈骗80万判刑几年
      诈骗8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在对刑事案件提交二审之后总是焦急地等待结果,对刑事诉讼法二审的期限和具体时间感到困惑。不是很清楚法院在每个时间段做了具体做了哪些事情,每一阶段所需的时间又大概是多久,那么,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如何规定,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我们向您介绍一下。 一、一审法院将...


·敲诈勒索罪与非罪应该怎么进行界定
      刑事犯罪的罪与非罪其实是很关键的一点,毕竟有些时候虽然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犯罪,但由于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要求或者不符合法定的情形,此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罚。要么就是一般的行为要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但都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就敲诈勒索罪来讲,您知道敲诈勒索罪与非罪该怎么进行界定...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
      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 一、拘留多久才会呈捕文件到检察院? 刑事拘留最多37天,后面还有逮捕程序,到检察院至少要等2个月以上。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是什么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是什么样的? 当作为被害人,我们需要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作出赔偿时,我们就需要写一份法律文件,这种被称为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主要包括些什么呢,主要的还是分成三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下面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式的详细说明。 一、概念及作用...


·亲戚可以帮忙刑事案件辩护?
      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不对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约束,会严重导致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恶性循环。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什么时候成为公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不会成为公诉案件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拘留一个月会留案底吗
      拘留一个月不会留案底,通常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判刑的才会有案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如果在拘留后确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则该拘留就不会有案底。《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