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一)项中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就是被损坏车辆的修车费。修车前,最好和保险公司、对方当事人协商好,否则理赔时比较麻烦,保险公司会不认可许多维修项目。对方当事人也会找理由拒绝赔偿其中一些项目;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就是车上的货物,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货物因交通事故已经丢失或损坏,应尽可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较难获得法院支持;车辆施救费用,就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施救单位出动人员、消防车、拖车、救护车等对事故人员、车辆进行现场施救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项中车辆灭失(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着火已经烧毁、掉入河中被冲走等)或者无法修复(大部分损坏,已无修复价值),为购买一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得出车辆重置费用具体数额。
  
  
  第(三)项中的合理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坏车辆停运损失的批复》已经明确支持,在具体适用本条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应证据(如修理厂进出厂的日期证明、修理工时证明、提车单、交警扣车天数证明等),由法官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酌定。
  
  
  第(四)项中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现实中主要指私家车被损坏后,无法继续使用租车或打车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官根据个案,从必要性、合理性等角度酌定,一般支持的数额较少。
  
  
  二、车辆贬值损失问题。
  
  
  当前涉及机动车贬值损失案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待销售车辆遇损、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具体的裁判处理中,部分法院以此类贬值损失无法律依据而驳回。有的法院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据直接予以认定。对此有必要分析具体情况进行统一。民一庭讨论后认为,对此类损失的认定应区别情况,谨慎适用。
  
  
  首先,对于贬值损失,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赔损范围,对其内涵、外延缺乏统一的规定,而在诉讼案件中,多是针对车辆在事故后除维修费用外,就车辆交易价值或适用性能上所遭受的贬损,即更多的体现为车辆交换价值的损失。因此尚无法就此项费用明确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
  
  
  其次,侵权赔偿案件中,适用侵权法的赔偿目的主要是用于填补、回复,而不在于履行利益的实现,因此事故后,车辆所受损失的范围也仅是对其的修理、维护费用的赔偿,上述贬值损失的目的也已超出侵权赔偿的范围。
  
  
  第三,就目前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对其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虽有评估机构的估价结论支持,但此种估价评估,多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即认定为贬值损失,而侵权案件是对被侵权人及其财产所受损失的赔偿,而该项财产在侵权发生是用于交通运输而并非交易商品,因此,要让侵权行为人预见到事故车辆可能进行的商品交易是缺乏依据的,同时,交易价格上的损失也不符合侵权法上的填补功能的赔偿目的。
  
  
  交通事故会伴随着伤亡,其中就涉及到伤残赔偿或者是死亡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则属于伤残赔偿,如果造成死亡,那么就需要承担死亡赔偿,但是二者是不可以竞合的,因为死亡和伤残不可能同时发生。
  
  
  
  


·出了交通事故,找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
      拥有一辆汽车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也可以说是事业有成的小标志。但,开车上路了,及时再谨慎再小心,也难免出现交通事故。人常说,你不撞人,人家还撞你呢。出了交通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不能由事故方个人说了算,那么找谁判定交通事故责任呢?我们看看交通管理法是如何规定。 一、报警 第七十条 ...


·酒后驾车扣6分还是12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全额赔付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全额赔付吗? 可以全额赔付,但如果是驾驶人员违法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自己全责,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一般根据保险合同,肇事者承担非医保用药、鉴定费,如果伤者诉讼还会承担诉讼费,当然这三类费用一般在调...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
      一、交通事故逃逸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即凡是机动车都会遇到交强险条例,因此我们都应关注交强险的相关知识并了解,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以及道路安全,我们来了解下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 总  则...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
      车祸腿被撞伤赔偿多少钱?大腿被撞断了,应该及时到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拿病历资料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金额。赔偿大概在三到五万不等,看伤残情况。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


·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交通事
      在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问题,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起诉的,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具体说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了解房屋...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在进行房屋继承的时候,如果需要将继承的房屋过户的话,那此时才会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呢?而房屋继承需要花多少钱?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


·全款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房产市场如此火爆的今天,买一个二手房成为许多人选择的买房方式。而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很多人选择全款交易,不要每个月承担分期付款的压力,那么买房者在进行全款交易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全款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签署买卖合同 网签。由中介促成的交易,必须通过中介的电子密匙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