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1)起诉期限规定在《行政诉讼法》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诉讼法》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程序法。而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民法典》是实体法。(2)行政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起诉期限,会驳回原告的起诉,所用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民事案件立案后,经过审查认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用的法律文书是“判决书”。(3)超过起诉期限,当事人丧失的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即根本无权要求进入司法程序取得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有权利进入司法程序要求保护,但法律拒绝为其提供保护,即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可见诉讼时效可以多次中断,多次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对于起诉期限却没有这样的规定,起诉期限也不可能因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而重新计算。对于欠款的行为,属于双方合同纠纷,并不构成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来处理,但相关情况是需要在规定的起诉期限内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婚姻由两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将两家人也变成了一家人,婚前两个人的生活可以互不干涉,但是结婚以后,两个人的生活就有了一定的交集,那么,如果一人婚前有未偿还的债务,婚后是否会由两人来共同偿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夫妻要共还吗这...


·一、离婚纠纷起诉状共同债务需要写在里面吗?
      一、离婚纠纷起诉状共同债务需要写在里面吗?需要写在里面;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


·借款到期不还应该怎么办
      借款到期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借款到期不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债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原持票人)与...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事实重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 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涉及到一个还款的问题,那么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呢?并购贷款有哪些风险?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并购贷款还款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钱或借钱给他人的情况都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写一张个人欠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个人欠条是有一定格式规范的,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提供了个人欠条格式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则此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方面也是不会再受理案件,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解决债权纠纷。那现实中我们该如何确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资本成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而付出的代价,通常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 1.筹资费用,指企业在筹集资本过程中为取得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手续费,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印刷费、评估费、公证费、宣传...


·夫妻个人债务最新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最新解释是怎样的 一、夫妻个人债务最新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夫妻个人债务只由夫妻个人承担,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种类 1、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