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车祸误工费找谁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车祸误工费找谁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则违法人员个人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车祸造成误工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可以对误工人员赔偿误工费,但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误工的证据以及误工日期,最后按照规定清算得出误工费的赔偿。
  
  
  


·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四川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机动车辆如果在这个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责任的话,那么死亡进行的伤残赔偿金的最高的限额是不能够超过11万元人民币的,而医疗费用的赔偿的限额最高不能够超过1万元人民币,至于财产方面的损失,最高限额是2000元。投了保的机动车...


·高空坠物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吗
       一、高空坠物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吗?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之后保险公司会对现场进行查勘并寻找责任人,在寻找到责任人...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了,车子没买交强险,现在没有钱交医药费,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216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


·醉驾行为被证实后要将醉驾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酒醒后
      醉驾行为被证实后要将醉驾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酒醒后根据醉驾造成的危害处以拘役或者刑罚,在驾驶人被处拘役后是会在交警部门留下案底的,如果要查询可以用用身份证查询出来,那么醉驾留案底查身份证吗? 一、醉驾留案底查身份证吗? 记录违法者的身份信息,这是很正常的执行公务。有...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主要是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


·交通事故之后
      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需要就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责任的归责,而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面对的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点。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包含了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一、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吗,是合理的吗?
      一、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吗,是合理的吗?沁阳醉驾交警能扣车,这种行为是合理的。涉嫌酒后驾驶的车辆交警会走程序对车辆进行检验检查,等事故的鉴定书出来以后才可以由车主到车管所取车(15个工作日内出事故认定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


·在我国交通肇事罪谁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涉及到交通事故当中的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是绝对不可以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的,其实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罪,不管行为人是否逃逸,交通肇事者都会被提起诉讼。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交通肇事罪谁起诉? 一、在我国交通肇事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