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需要全体同意吗?
  
  合伙企业的退伙分为两种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法定退伙主要是因法律规定事项出现而退伙。在此主要阐述一下自愿退伙。
  
  自愿退伙有两种: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协议退伙:
  
  (1)协议退伙是指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关于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上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于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如果未确定清算人怎么办?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四)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多人进行出资构成的相关企业。针对于这类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但是该公司一般来说是没有进行上市的。所以所有的合伙人都在企业之中占有一定的话语权,所以如果要对公司进行解散的话,必须要真的所有合伙人的同意才能够进行。
  
  
  
  
  


·子公司的钱可以转到母公司吗
      子公司的钱不可以转到母公司。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相互独立,法律不允许转移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14条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一、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 年 月 日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念。但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相关规定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对不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也是充满疑问。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请看我们针对这问题...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包括: 1、设立取得 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出资的当事人,可以确认其享有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当然享有股权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据享有的股权行使包括股...


·公司法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法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般公司设立是由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不同的公司类型会采取不同的设立方式,也有的公司会结合这两种设立方式。同时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设...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时间间隔以及次数这些都没有限制,随时都可以变更,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一、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1、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
      在经济越发达的时代,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逃避对周遭环境应负的责任。环境污染会对人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直接的伤害。那么在当事人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时,又是如何通过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来衡量自己应得的赔款呢?下面就请跟着的我们来了解吧。 一、环境污染损害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