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婚姻是否属于出轨行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年轻一代中比较流行网络婚姻,这主要是指两人通过虚拟的网络进行交往、恋爱,之后结婚、生子。虽然当事人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的出轨行为,但此时也会给自己的配偶带来不好的影响,甚至有的认为建立网络婚姻也是构成了出轨的。那究竟网络婚姻是否属于出轨行为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网络婚姻是否属于出轨行为
  
  网络婚姻应该属于出轨行为。因为网络婚姻中,登陆者只需填写系统要求登记的相关资料即可通过网络与另一登陆者结成“网络夫妻”,成立网络“婚姻”关系。之后,“夫妻”双方只要再次登陆,即可在网络世界无所顾忌地“谈情说爱”,甚至过所谓的“夫妻生活”。由于这样的婚姻比较隐秘,并且结婚形式灵活方便,只要双方情投意愿,不需要任何证件,无需登记,就可以结婚。所以沉溺于网络构筑起的虚拟世界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导致的种种社会问题也日益凸现。对于“网络婚姻”构成违法,理由是过错方有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的发生,符合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但从审判实践看,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后果通常是冷落其现实中的配偶,进而拉开夫妻双方的感情距离。所以网络婚姻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它的实际作用已经影响到了现实的婚姻关系,所以对于情节严重的,应该作为婚姻出轨来界定,从而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任凭其危害婚姻关系。
  
  二、网络婚姻引起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婚姻”导致感情破裂。所谓婚姻,男女双方只要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婚姻即告成立。从我国婚姻法来看,在婚姻关系的成立过程中,较为主要的是实质要件,而当事人双方的主观条件即自愿结婚是众多条件中的重点。这也是国家为了婚姻关系的稳定和便于管理而设定的,比如我国在1989年之前还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如果没有经过婚姻登记程序,婚姻关系虽在法律上得不到国家承认,但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因此,作为“网络婚姻”,我们不能简单将其理解为虚拟的,因为在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已经或多或少的具备了情感关系,这一点可以通过“网络婚姻”双方的语言和一些网络下的行为予以证明。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并不仅仅只是将双方是否见面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评判标准。网络婚姻它不是一般的同居,因为它们只有情感而没有性生活,但这与婚外情有一定的相似处,因为沉溺于网络构筑起的虚拟世界,会对夫妻感情形成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婚姻法将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也体现出感情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因此“网络婚姻”应该作为导致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网络婚姻”构成事实侵权。婚姻产生的基础是感情,在众多由“网络婚姻”导致的离婚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都是由于时间的问题对另一方缺乏必要的体贴和关心。从心理学方面,需求的不满是导致婚姻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需求不满中,就包括一方或双方的正当感情需求如温存、体贴等得不到满足。而这种不满足的情况将会导致心理的痛苦并对对方丧失信心,从而促使离婚的发生。从大多数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的离婚案件来看,这种感受是普遍存在的。在众多由网络问题导致的离婚案中,婚姻的一方均是将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了网上。从网上对一些网民的调查中发现,关系较为亲密的网友在网上聊天的时间一般不会少于20个小时一周,同时加上日常工作的繁忙,夫妻间原本可以相处的时间被大大压缩。这是婚姻的另一方从感情上无法接受的,对其而言,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恋已经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了,无过错方的权利实际已被侵害。
  
  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对于网络婚姻一般也是会认定为出轨行为的,即使这仅仅是存在于精神方面的。因此,当事人的配偶就可以以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得不说网络婚姻是对夫妻感情生活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因此我们建议各位最好不要有这样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一、婚姻法规定什么疾病不能结婚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
      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怎样分割对于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的财产一般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离...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外遇女人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外遇女方财产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一、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一、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住宅式公寓家里面的消防设施不可以拆除的,因为这种随意拆除的做法违反了我国的《消防法》。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离婚了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了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


·同居等于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 在离婚率升高的今天,一对夫妻出现“出轨”、“婚外情”等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人在婚姻期间甚至与第三方同居,现代社会的工作压力大,夫妻之间工作分开,两地分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夫妻感情遇到距离障碍,婚外情发生的概率也越来越高,现代社会中的许多人认为与他人同居是会构成重婚...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及最高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说明,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方便您进一步了解。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也可能会出现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就出生的情况。那么,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会影响孩子的登记学籍医保之类的正常生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非婚生子就是指在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下生出来的孩子,但是一样是需要抚养和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在我国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呢?下面您跟我们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就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问题,那么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后妈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在画分的时候经常会吵架甚至动手打架,这里最突出的问题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那么在彩礼的分割上面,有一些人吧,觉得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而有的人却认为是个人的财产。那到底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其实彩礼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在法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