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外情跟重婚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
  
  (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二、重婚罪如何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关于婚外情与重婚罪,我们首先要注意这二者并非是完全重叠的。一般来说,有婚外情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与婚外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构成重婚。或者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以按照重婚处理。不过,仅仅只是偶尔出轨,搞搞婚外情,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贸然以重婚论处。
  
  


·婚姻法中财产分割证明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由于很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都会对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做一个财产分割,很多人对相关的财产分割知识不了解,导致财产的分割纠纷出现,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证明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财产分割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的财...


·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赔礼道歉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语,在很多民事赔偿案件当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来进行赔礼道歉。但是实际上,在国家赔偿案件当中,对赔礼道歉出现并不是特别多。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方式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


·军人老公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就不能离婚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中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条就是,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需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那军人老公不同意离婚的,是不是就不能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军人老公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就不能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的同意,...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


·离婚爸爸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生活中,能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的愿望。我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可能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父母必须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双方都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离婚后,爸爸不给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离婚爸爸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


·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主要见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主要是为解决实践中离婚夫妻的财产认定、分割问题而制定的。那到底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 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


·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自己身边,离婚也是十分普遍的。但是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并且,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会选择起诉到法院,但是很多朋友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法律知识空白,对于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的事情是十分不解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怎么...


·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家里面的未成年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实践中,作为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其实在给付的抚养费上面标准都应该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法律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即没有产生中止探视的事由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探视小孩的。 二、探望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