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4、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独 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7、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三、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2、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3、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四、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对于发明创造申请被驳回的情形,需要与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原因作一定的区分。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时候,往往是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了。在驳回决定发出之后,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作品共有著作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共有著作权使用有哪些规定?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一、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著作权被侵犯,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呢?现实中,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1)侵权行为的实施...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上的标志,可以区分不同厂家的商品,凸显个性。而商标权指的就是有关申请商标、商标维护等与商标密切关联的权。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要多长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要多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


·个人转让著作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个人转让著作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


·商标注册了别人能用吗?
       一、商标注册了别人能用吗? 不能用。 如果别人已注册商标,无论你在哪里销售相同产品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
      什么是商标权抵押,如何正确认识商标权抵押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权抵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反映的就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商事活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越来越规范。如何在商业活动中正确的使用商标专用权成为商业主体的重要知识。下面我们...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底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


·外观专利使用算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牲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就包括有专利权、著作权等。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用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侵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