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贿6000万的判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行贿6000万的判多少年?
  
  行贿6000万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财产的处罚措施,根据我国刑法当中规定行贿罪,他的处罚力度是非常的严重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照以上法条,行贿分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多种罪名,现就针对行贿罪的量刑进行回答。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根据以上司法解释,行为100万元已经达到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情节特别严重,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收取贿赂我们国家是要处罚,在行贿也是需要处罚的。对于行贿100万判几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行贿标准处罚的。对于行贿100万其实已经达到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情节相当严重的了,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的徒刑,同时没收财产。
  
  在当代社会现在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他都必须要受到一定的惩处,对行贿人员他们如果要进行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是对其他的人员做出一定的威慑性的作用,当然对于很多的行贿人员,他们也是分不同的数额来进行不同的量刑的判断标准的。
  
  


·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吗?
      一、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吗?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确系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该确系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 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暂未作规定。由行政执...


·多次盗窃数额2160会判多久
      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
       一、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致孕妇损伤引起流产已符合重伤标准,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如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如何判定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的或者将来的使用,能够给所有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价值性最本质的体现是,所有人因掌握商业秘密而保持竞争优势。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不具有经济价值而具有其他价值如精神价值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


·高空坠物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近日来,之所以我国普通公民又开始热烈的关注高空坠物,是因为最近法院审理的某件高空坠物导致有人伤亡的判决结果是,宣判该栋建筑物使用者的大多数住户都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样的宣判结果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之所以说出乎意料,是因为普通公民不太清楚,高空坠物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包括哪些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


·挪用资金48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48万属于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聚众斗殴最高可判几年?
      聚众斗殴罪最高判十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