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股权相到转让是属于合未能的,隐名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合同的效力: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而受让股权,实际出资人的损失应当由显名股东承担。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是实际出资的一方,其出资是以显名股东的名义投入公司的,但隐名股东并非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因此,在当事人一致确认及隐名股东实质行使了其股东权的情况下,应认定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相应的显名股东仅为名义股东。这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也应当适用按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综合上面所说的,隐名股东就是属于实际的出资人,但对于实施股份权利的却是显名股东,如果隐名股东要转让股权给其它的股东就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同时对于股权的相互转让一般都是属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这样转让的合同才会具有效力。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小微企业有两种含义。一是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则是企业所得税法特有的概念。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挂靠公司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时候因为经营需要挂靠到公司,有时候个人因为工程项目需要挂靠公司取得客户信任或者是车辆需要挂靠公司等种种需要而去挂靠公司并签订挂靠协议,那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双方又有什么影响,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签订挂靠...


·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效力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效力谁承担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效力由自己承担,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
      公司改制流程是什么?一、企业改制的目标 1、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2、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 我国各家企业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首先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将会浪费自己许多的时间,另外,成立分公司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让企业进行经营和扩大规模生产,因此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对各种法条都有所了解,避免分公司在成立以后,面临各种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纠纷哪些法律制定的? 为了正确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一、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原则,公司想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你有权利拒绝签变更后的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当新合同明显违背原有合同的原则,如薪金大幅降低,责任变更等,你可以拒绝签署,并要...


·如何才能向证券公司融资400万?
      如何才能向证券公司融资400万? 近两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尤其是股票市场,在经历了几年的冷淡期后,逐渐又恢复了人气,大盘指数不断攀升,股民开户数量持续增加,股票交易热情也有所回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股民发现了好的股票或机会,但苦于资金不足往往只能放弃,因此,证券公司纷纷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