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 一、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
  不可以,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否则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留置的条件和程序详见《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扣留’,所以,只要是不符合留置的,就是不合法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二百三十三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二百三十四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二百三十七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八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二百三十九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我们对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吗这一问题的解答,从中可以看出债务人是不能扣留债务人的,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债务纠纷当事人只能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
      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履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而此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之后,借款合同无效还要返还利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合同无效要返还利息吗从我国无效合同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借款合同无效...


·汇钱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汇钱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一、汇钱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仅汇钱没打借条钱也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


·别人欠钱不还叫起诉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叫起诉怎么办?1、别人欠钱不还叫起诉应当和对方进行的协商,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
      办理存款继承公证费用多少(一)、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转让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有偿转让,也可以无偿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要履行通知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值的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金融工具,公司发行债券的公司在经营上要有投资的决定,公司要发行债券不管对公司而言,还是政府部门而言,都是一件大事件,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发...


·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一、抗诉贷款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吗? 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笔迹鉴定条件: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包括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的材料:(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
      当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我们会想一些方式来筹钱,跟亲朋好友借钱、刷信用卡、跟信贷公司借贷、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如果是一笔比较大的资金,考虑到保障问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银行抵押贷款。之后还清贷款后,这就会涉及一个他项权证取回的问题,那么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
      公司向公司股东贷款合法吗?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