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一、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医疗纠纷律师、医方及患者,都要熟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以便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二)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三)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四)鉴定前的听证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五)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六)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综上所述,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主要分为几个步骤来实施,即首先要有患者或其家属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随后患者或其家属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然后就是选择鉴定机构,鉴定前会有听证环节,当事人必须参与。最后司法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结果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中造成患者的伤残等级分为了四种,包括一级二级三级以及四级,其中不同的级别下面又具体分为了很多等,而其中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则就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该如何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呢?我们带来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医疗...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换上职业病的,此时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其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疗。那要是在医疗期满后发现影响工作的话,此时单位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


·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对于某些职业职工会面临很多危险的情况,在工作中生命安全难免会受到伤害,国家对于这种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对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一般职工却不知道相关的手续如何去办理,那么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纠纷处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生病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就诊,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在正规的医院也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医疗损害责任使用过错归责是由法律原则解释的。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有过错的。所以医疗结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呢?一、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


·医生医疗事故的责任咋划分
      医生医疗事故的责任咋划分 医生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责任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有哪些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责任...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形,而医疗差错则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尚未造成上述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