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完整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完整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我单位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我公司录用,原任本单位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该同志合同鉴证编号:(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说明: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证明书。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经过介绍,相信您对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何书写,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也呼吁广大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结束一段劳动关系后,要妥善善后,那么书写出具一份规范的证明文件,就是其中重要的环节。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哪里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


·劳动者被公司劝退有补偿吗
      我国法律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员工在离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对此申请劳动仲裁。现实中有不少劳动者是被公司劝退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被公司劝退有补偿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被公司劝退有补偿...


·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目前,我国商品房大部分还是毛坯房出售,进驻装修问题一直需要户主亲自决定;而这也间接对户主的装修专业知识有了新的要求。比如:装修涂料的质量及相关验收问题。那么,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涂...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 最高为5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在当今社会中,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中,大致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的程度了,正在趋向有法必依的趋势发展。每个人一旦产生纠纷,就会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有一个法律援助机构,那么劳动...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一、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专利代理人应当从下述三个方面去理解审查意见: (1)明确审查员实质审查后对该申请总体倾向性意见。 前面已经指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分成肯定性、否定性和不定性三类结论意见。因而,通过阅...


·一、脑死亡 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一、脑死亡 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如该脑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2.法律依据:《工伤...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一、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单位员工工伤工资需要按照没有受伤时的薪资进行计算,员工工伤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