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鼎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福鼎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费用
  说到征地,相信您最关心的便是征地拆迁的后续问题,征地补偿、补偿对象以及针对不同补偿对象对应的补偿方式是否有所不同,若其中任意一处不合理,恐怕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现在,我们就看一看福鼎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二)、安置补助费:
  1、被征地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分配。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市、县人民政府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在此之前,按照耕地年产值倍数计发征地补偿费用的,仍按照原计算办法执行。
  4、区片综合地价中,需明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占比例的,按照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确定。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指的就是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比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等。
  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
  1、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
  2、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
  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3、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4、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
   (四)、青苗补偿费
  1、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按照实际予以补偿。
  2、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
  3、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
   二、征地补偿费怎么发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征地实施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
  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直接发放有困难的,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方案和发放名单,及时发放征地补偿费用。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1、保障人: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
  2、报名单:保障对象具体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提交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凭证。
  3、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按照规定领取安置补助费,不作为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
   (1)、 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的,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1)、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2)、征地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叠加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已享受其他法定退休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建个人账户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每个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建立个人账户,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依法继承。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对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符合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尚有余额的,一次性退还本人。
  2、60周岁以上: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为其逐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和享受相关待遇。
   四、资金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入市 、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分户。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从本市、县上年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资金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分户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就是关于福鼎市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内容了。如果您也正处于这种情况,可以知道,征地拆迁的赔偿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补偿费的发放方式也有通知。农民社会保障对年龄是有要求的。


·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一、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流程,承受拍卖托付。在这一阶段,托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晰托付给拍卖行,两边签定托付房产拍卖协议,对托付拍卖的标的物到达根本意向。托付人在托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供给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拍卖房产标的的查询承认。拍...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


·土地使用权属管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属管理是什么 土地权属管理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及调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一种管理,其中包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限制。土地权属管理的中心环节是土地权属审核,就是根据申请者的申请书、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和当时的户口有关呢? 一、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   确权的依据是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如没有二轮合同,要以第二轮延包时的地亩台帐或当时的分地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确权方案进行确权,不能重新调整土地。   二、土地确权是否和当时的户口...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扩张和水利交通等工程设施需要占用农村土地,就是政府向农村征地。征地需要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土地使用证是确认使用土地权力的一份法律凭证,关于土地使用证哪里办这个问题,目前有相当多的人在关注,因为根据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谁都不可以侵犯,但如果没有这份凭证,相应的便不受法律保护。 1、集体...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我们可以寻找对方登记结婚的结婚证,共同租房的合同,他们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的证言,文字记录等等,如果遇到困难,我们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 1、本地户籍 (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