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些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否则就不予办理入住。面对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购房者为了拿钥匙只能先交纳,到底购房入住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大多数的购房者在办理入住时面对开发商要求缴纳的各种费用都被弄得一头雾水,因为很过购房者都缺乏对相关缴纳费用政策与法规的了解。到底哪些费用需要自己交,哪些应该由开发商交,哪些费用属于不合理的不用交?下面的内容为你提供一定的参考。
  办理入住应该缴纳的费用有:
  (一)物业管理费。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物业费可以按月、按季缴纳。这里提醒您,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的物业费,一次性收取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二)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这里提醒您,公共维修基金只需要在办理产权证前缴清即可,而且二手房交易中不再涉及公共维修基金,购房者不要多交了。
  (三)面积测绘费、结算面积退补房款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我们应依据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对面积误差进行结算,按照法律规定多退少补,差别较大的可以退房。同时对面积存在疑问时可以请专业机构测绘,如果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负有测绘义务的,测绘费由开发商缴纳,如果没约定,谁委托测绘谁缴纳费用。
  (四)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是被拆迁户,手中有拆迁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不用缴纳契税的想法是错误的。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
  (五)产权代办费:开发商无权强制代办产权,除非业主愿意或合同约定。如果是全款买房,开发商就无权收取代办费,如果是按揭购房,经过业主同意代办的,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代办费。
  (六)供暖费: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具体收费的多少根据每平米的供暖费用乘以房屋面积而定。
  (七)其他先关费用:除了上面需要缴纳的费用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水电周转金、燃气开通费等等。具体收费的额度与方式方法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不太一致。
   二、各种费用应该交给谁?
  (一)交给开发商通常有这些: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水电煤气网络开通费、电话电视初装费、其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
  (二)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周转金、取暖费、装修保证金等。
  (三)交给政府机构的费用: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面积测绘费、办证工本费等。
  以上就上办理入住时购房者应该缴纳的费用,在是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收取的费用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而且收费主体也经常出现混乱,导致收费主体不清、乱收费、重复缴纳等乱象丛生。因此提醒业主,在缴纳相关费用时要注意收费主体是不是有权收费、有没有重复收的情况,对于不知道该不该缴纳的费用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消费者协会,对于代收的情况要让代收者出示委托书,避免缴纳不应该缴纳的费用,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


·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对于非法集资父母房产 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


·房东租房合同期内毁约怎么办
      房东租房合同期内毁约怎么办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都实施了限购政策,也就是说规定啦只能购买几套房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之后是否还可以再贷款购买房屋,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


·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
      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房产抵押权的期限房子是有价值的物品,因为很多人可以用房产作抵押来取得贷款,而且银行等一些可以贷款的金融机构一般也会选择用房产作抵押。那么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产抵押期限是多久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的时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1、农村集体...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成为了政府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对于商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那么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