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二、买卖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同权利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债权无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上部分主要讲述了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有关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相对的,互相依存。债权人对债务人有责任和义务,同样债务人对债权人也有应尽的义务,两者互相依赖。买卖合同中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都做了明确规定,目的也是提醒双方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和债权人债务人有关的知识,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


·税款滞纳金属于罚款还是罚金?
      税款滞纳金属于罚款还是罚金不是指罚款,也不是罚金。税款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费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移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是一种比较缓和削间接强制措施税款滞纳金与税务行政处罚区别按滞纳税额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属亍...


·一般情况下欠条借条哪个好打官司?
      二者没有哪个好打官司的说法,都差不多。官司没有好打的,从搜集证据起诉到审判完结,都是比较复杂的。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


·税务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税务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4、法律依...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中国,很多公司都会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公司法人也通过个人名义向他人借贷。如果经营不好,就会出现债务过高,公司法人欠钱还不上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


·借款人向20人借款写了借条算非法集资吗
      生活中对于非法集资,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非法集资的具体定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在生产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向他人借款,借款的对象也不尽相同,这种情况下算不算非法集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借款人向20人借款写了借条算非法集资吗...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一、借条撕破了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