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自由主要是指缔结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实践中,经常曝出一些干涉婚姻自由的事件。那法律上面规定的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干涉婚姻自由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二)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三)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四)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五)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六)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七)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八)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九)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等等。
  
  二、干涉婚姻自由的应如何处罚
  
  (一)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这些行为都应分别情况,依法处理,以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二)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凡第三人包办、买卖或婚姻当事人一方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被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处理,凡是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撤销婚姻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我国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 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婚姻的自由是受法律所保护的。结婚自由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是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的事情,没有谁有权利干涉。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这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违背,而要是行为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了,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关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我们已经给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我国现在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因此有的家庭中也迎来了第二个小生命,但之后随着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


·起诉离婚的期限一般是多长一般而言
      起诉离婚的期限一般是多长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
      宝宝两周岁以内离婚抚养权归谁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有效?
       一、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否发生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夫妻签字是发生效力的,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日本民法典》持权利消灭说。依此说,时效期间的完成,使权利人不及时行倒找权利本身消灭,义务人履行而权利人接受履行的,...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四)结婚证原件;(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事实婚姻是...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


·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上的形式婚姻是指就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常见于同性恋身上, 为了不让他人说闲话,往往会选择与异性建立形式婚姻。那么您知道形式婚姻具体指的是什么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也...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提那些补偿?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提那些补偿?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提经济补偿这样的一种经济补偿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下才能够获得的,比如说请求方他付出了较多的家庭义务,那么就可以获得一个经济的补偿,这实际上跟分割财产这个问题关系并不是太大,这是两种不同所进行的一个程序缓解。(一)首先,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