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 离婚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撤诉请求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现在因原因,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二、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的详细讲解 1、首先在首页上方正中间注明文书名称——离婚撤诉申请书。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栏里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3、正文部分,写撤诉请求和撤诉理由时,应首先提出撤诉的请求,再阐明申请人撤诉的原因。如:双方经协商已经调解和好,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等。正文是撤诉申请书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应尤为注意。因为撤诉申请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才发生终结诉讼的法律效力,所以撤诉理由应写清楚,而且合法。4、结尾部分,我们需要注意三点:第一,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第二,申请人签名;第三,申请日期。三、离婚撤诉申请的注意点 1、离婚撤诉申请书必须有起诉方提出。2、离婚撤诉申请需要谨慎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我们在此建议您,婚姻不是一件儿戏的事情,无论是决定离婚还是最后协商和好,双方都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


·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具体应该怎么做?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生活中选择出轨,而出轨之后,感情生活会一步一步的破裂,破裂之后,选择离婚,可离婚带来很大的一个麻烦,孩子由谁来抚养,在男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概率是一样的,而女方怎么做才能获得更大的优势,毕竟孩子是自己生的,更希望自己能获得。现在我们就带您了解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


·离婚半年了还能争取小孩抚养权吗?
      当今社会,夫妻离婚案件可谓常见,没有孩子的夫妻还好,不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有孩子的夫妻还必须处理好抚养权的问题,这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发展,如果当时没有处理好,日后对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的,必须慎重。通常情况下,在夫妻离婚之时离婚协议书上就协议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也会有特殊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纠纷也会越来越多,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
      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男女之间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此时建立的要么属于事实婚姻要么就是同居关系,而其中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不过有的人就在咨询,一般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同居多少年算事...


·在常州起诉离婚多少钱?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当时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然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时双方没有达成合意,但是一方坚持要离婚,婚姻法中规定个人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于是针对这种情况规定了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经过法院程序,是要收取一定的相关费用的,本文以在常州起诉离婚多少钱为例进行一个介绍。...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


·对于两个事实婚姻犯重婚吗?
      对于两个事实婚姻犯重婚吗?不构成重婚,本身对于其中一个事实婚姻另一个法律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就有争议,更何况两个都是事实婚姻。若有一个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算重婚。若两个都是同居关系,不算重婚。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


·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
      结婚不仅是男女的事情,这还与男女背后的两个家庭相关。因此,男女决定结婚的,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在具体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么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呢?包括结婚条件、程序等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可以把该协议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抚养权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