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办理失业登记、养老保险申请等方面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那么劳动保障事务所是个怎样的机构,其职责又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掌握的有关知识,通过下文给您讲一讲。一、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包括哪些?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2、在街道(乡镇)办事处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3、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4、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实体、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鼓励和协调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以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并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落实优惠政策。?5、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就业服务。?6、协助做好辖区内劳动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提供有可能生产劳动争议的信息,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7、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定期上报统计报表等有关信息。提供社会保障咨询、查询服务。协助落实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指导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8、负责管理辖区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二、劳动保障事务所是个怎样的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机构。 会做些“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手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之类的事。由此可见,劳动保障事务所是最基层的社会保障机构,其负责街道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统计居民就业情况、协助辖区居民解决劳动纠纷等事务。在这个层面上讲,它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办事机构,方便了街道居民的日常生活。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


·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因多加工作量辞退员工按照本人工资来进行赔偿,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
      公司在前进的路上需要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员工的不断配合以及积极工作的态度,而当公司不需要这个员工的时候,就需要解聘,然后给予解聘补偿金。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公司解聘员工后,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的问题。 一、 解聘补偿金的概念 解聘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索赔不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签了工作合同能毁约吗?签了工作合同是不能随便毁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很多人由于自己驾车外出聚餐时因为喝酒的原因不能自己驾车回家,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请代驾,但是代驾却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代驾也有朋友代驾,雇人代驾的情况,那么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如果代驾帮工代驾的法律责...


·一、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保何时开始?
      一、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保何时开始?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


·国家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