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
  
  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
  
  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
  
  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只有了解了这些表现形式,才能更好地认定贷款诈骗罪。当然,关于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其实也是可以根据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进行确定的。一旦确认构成此罪的,就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


·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一、担保人是否可以贷款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二、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人提供的的一个平台,方便了民众借贷,也让借贷过程变得更加安全。但在银行办理个人委托贷款,也会产生一些手续费。那么,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有多少呢?网站将就这个问题与您进行讨论。 一、具体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取规定如下: ①...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起诉被告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就是在法庭之上,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有时候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欠条诉讼...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讨债,就包括绑人要债。对于这样的行为,咋一看其实很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绑架罪的构成要件,那到底绑人要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 近几年来,社...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
      男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有效吗?显然是有效的,在签订后需要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条款来履行义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的时候应该清楚写明借条的标题,借钱的双方分别是谁,借出的金额有多少,借钱的原因是什么,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盖上各...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有欠条无日期不还钱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就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而请律师势必就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