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花费多长时间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二)受理复核申请,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接到当事人申请复核申请书后,由事故处理科及时通知事故各方当事人和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接到支队复核通知后应当在五日内将案卷材料提交支队事故处理科。(三)审查复核内容。支队事故处理科自复核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复核申请要求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事故处理科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支队应当终止复核。(四)作出复核结论。支队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核意见:(1)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2)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综合上面的文章,我们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需先在三日内提交复核申请,然后受理复核申请,审查复核内容,最好做出复核结论,交通事故处理是个复杂的程序,我们要懂得用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
·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哪些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
·汽车卖给别人了,还没来得及办过户登记,对方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0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不是真正的所有人,更不是机动车...
·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
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
?一、机动车辆损失险重要吗
机动车辆损失险就是保障的机动车在其车身、零部件、相关设备受到损害时的损失。它的保险责任,一种是碰撞导致的事故责任,另一种是非碰撞造成的车辆损坏事故,前者指的是投保车辆和其他事物出现了意外的碰撞,导致车辆的损坏,像车子撞到了墙...
·一、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
·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如何处罚?车被碰了对方肇事逃逸会进行行政罚款之类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
·司法鉴定经验交流材料应该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司法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比不可缺少的步骤,对其抓住犯罪分子有极大的帮助。为了增强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能、增强同事之间的感情,形成良性竞争,需要适时进行交流。那么,司法鉴定经验交流材料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原则?
1、信息交流
鉴定的步骤与程序“中心”在接交人...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醉驾有哪些?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醉驾有哪些?2019交通法对醉驾的新规定有: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
·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认定责任的承担程度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那么,当在浙江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到底怎么认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1、根据2015年浙江省...
·对方全择车祸误工费是怎样赔偿的
对方全择车祸误工费是怎样赔偿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借条没有实际交付钱款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没有实际交付钱款借条是否有效?无效的,借款合同是从收到钱的时候开始生效,没有收到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