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关系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当二者出现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当也许会引发更大的纠纷。那么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呢?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定义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二、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
  
  调解结案能节约时间成本。从法律对劳动纠纷的救济程序来看,劳动纠纷案件经历的程序包括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审理、二审法律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满意结果,往往需要经过一裁二审才终审。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二个月结案、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结案、二审三个月结案,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相关判决费用,还要经历三个月的执行期。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计算,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有的安排的时间达到了六个月,案件最终结案可能需要二年时间。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耗不起的。对用人单位而言,被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纠缠太多的时间,时间成本也比较大。如果能够采取调解结案,甚至在劳动仲裁庭审前就已经结案,对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节约有十分重要意义。
  
  调解结案能节约诉讼成本。如果劳动仲裁经历一裁二审的过程,期间大部分当事人都聘请律师,三个诉讼阶段下来,双方当事人可能都要花费一小笔律师费,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结案,可能在劳动仲裁阶段就调解结案了,在诉讼成本上,能节约两个阶段的律师费用。
  
  调解结案能快速解决争议矛盾。调解结案,一般双方当事人都要做出一定的妥协。对劳动者而言,可能是放弃一些申诉请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利益,但是,如果调解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书都规定用人单位在十日内支付调解费用,有的用人单位可能即时支付了相关费用,劳动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调解款项。对用人单位而言,调解的情况下,劳动者利益的放弃,本身是节约了成本,快速解决劳动纠纷,有利于营造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同时针对劳动纠纷中出现的矛盾,吸取教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
  
  三、调解的步骤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
  
  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
  
  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以上就是劳动争议调解的定义以及调解对劳动争议的相关意义,也介绍到了相关的调解步骤。调解的主体必须是相关机关,劳动争议的调解具有较大的意义,但是其也并不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实际案件中还需要具体分析。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将意味着劳动双方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被侵犯时,法律可以根据这种劳动关系进行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关系由哪个部门认定呢?您一起来了解下...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如果房屋使用已经超过保修期,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人们会找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这些装修装饰工程可以称为修缮工程。而我国建筑工程条例明文规定了各类工程的质保期,当然也包括修缮工程。那么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修缮工程质保期是...


·下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


·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都会与该劳动者约定一定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看劳动者能不能达到单位对工作的要求,胜任工作。那么,作为劳动者,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劳务关系工伤是否可以赔偿?
      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既可能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存在劳务关系。在劳动合同关系下,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而如果双方仅仅建立了劳务关系,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工伤,即使购买了社保,都无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那么,是否建立了劳务关系,工作中受伤就无法得到赔付呢。接下来,我们将和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年终奖算是平均工资吗?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年终奖算是平均工资吗? 算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在我国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您并不陌生,但是个体工商户跟小商小贩您可能容易搞混。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个体工商户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为国家所认可的个体经营业着,那么怎样注册个体工商户?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 个体工商户注册方式 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了相应的时效,即不能超过规定时效提出申请,否则就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那现实中要是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后果有哪些 工伤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