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付时,当事人如何走司法诉讼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的情况时,先不要急,可以找交警部门进行协调。调解不成的话,我们还可以走司法诉讼渠道,找到专业律师机构,由其代理我们就交通事故赔偿打官司。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话,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的话,这时双方会签订一份关于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协议,这份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合约双方需要严格遵守,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以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锁定车主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因出借等情形使机动车与其所有人分离,机动车借用人为使用人、实际控制人的形态也是常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是同一人时,...


·一、摩托车醉驾和小车醉驾同不同?
      一、摩托车醉驾和小车醉驾同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拒执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吗?
      一、拒执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吗?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否有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多少都会耽误双方上班工作的时间。尤其是在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那么耽误的时间就更长。此时对于伤者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误工费的赔偿。那么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误工费...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动产(汽车)租赁合同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在民法典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针对不同的责任对应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并且当事人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交通事...


·没买划痕险车子被划了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买划痕险车子被划了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买划痕险车子被划了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所有的车都有擦伤,最好的修补方法是伤痕部分填上与车身相同的镀...


·交通伤残与工伤残残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吗?
      交通伤残与工伤残残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